近日,第90届奥斯卡金像奖揭晓。奇幻剧情片《水形物语》(The Shape of Water)以13个奖项提名,并最终获得最佳影片奖、最佳导演奖、最佳原创配乐和最佳艺术指导奖4个奖项,成为最大赢家。然而,“人红是非多”。在正式获奖之前,《水形物语》被指抄袭,并被知名编剧保罗·辛德尔(Paul Zindel)的继承人戴维·辛德尔(David Zindel)以著作权侵权为由起诉至法院。
虽然从《水形物语》的实际获奖来看,并未受到侵权风波的影响,但其版权问题在网络上引发的广泛争议,却给相关从业者敲响了警钟:尊重版权是影视剧创作的底线,否则,再高的艺术价值也不能遮掩版权上的瑕疵。
热门影片被诉侵权
《水形物语》是一部由福斯探照灯影业(Fox Searchlight Pictures)出品、墨西哥导演吉利尔莫·德尔·托罗(Guillermo del Toro)执导的奇幻类剧情片。该故事设定在冷战时期的美国,在一家高度机密实验室工作的聋哑女清洁工爱上了一个被捕的水陆两栖人,在别人的帮助下他们成功出逃,女主人公的生活随之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该片自2017年8月首映以来获得众多奖项,比如威尼斯电影节金狮奖,洛杉矶影评人协会颁出的最佳导演、最佳女主角和最佳摄影奖,第75届美国电影电视金球奖之电影最佳导演奖和电影类最佳配乐奖等。
这样一部广受好评且获奖无数的电影作品为什么会惹上版权麻烦?据国外媒体报道,已故普利策奖剧作家保罗·辛德尔的继承人戴维·辛德尔以著作权侵权为由将福斯探照灯影业、吉利尔莫·德尔·托罗等起诉至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一家法院。戴维·辛德尔的代理律师马克·托贝罗夫(Marc Toberoff)起诉称,经比对,《水形物语》与保罗·辛德尔在1969年编剧的电影《让我倾听你的心声》(Let Me Hear You Whisper)在很多方面相似,比如故事的基本情节和故事脉络、影片关于科学实验室中的唱片播放器等不寻常元素以及被砍掉头颅的猫的情节的设定等,而这些相似之处高达60多处。
不过,在戴维·辛德尔方面提起侵权诉讼后,福斯探照灯影业发布声明,称该诉讼没有根据,并表示对方似乎是故意选择奥斯卡金像奖投票期间进行起诉的,意在向电影公司施加压力,以达到迅速和解的目的。此外,吉利尔莫·德尔·托罗也表示,《水形物语》是团队原创作品,对方的指责毫无根据。
记者就诉讼相关事宜,邮件及电话联系马克·托贝罗夫以及福斯探照灯影业,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对方回复。
是否抄袭有待认定
从《水形物语》最终获得奥斯卡4大奖项来看,似乎并未受到版权侵权风波的影响,但关于《水形物语》是否构成抄袭,在国内网友中已引起广泛讨论。不少网友专门观看了两部电影并进行了比较。有网友提出,两部电影虽然均是围绕智慧水生物与清洁女工展开的故事,但两者具体细节和故事脉络不同,一个讲述的是人鱼,一个讲述的是海豚;女主人公一个是聋哑人,一个则听力正常等。但也有部分网友认为虽然《水形物语》少了一些边缘化与恶意伤害的情节,但主要角色与故事的设定非常相似,均讲述的是清洁女工与智慧生物的爱情故事,两个女主人公均发现有关部门要杀死智慧生物进而帮助其逃脱等。
《水形物语》是否构成抄袭,还有待法院判决。但类似纠纷的警示意义不容忽视,比如国内于正被琼瑶起诉侵权案就在当时引起不小轰动。那么,在影视作品版权侵权纠纷中,作品中的故事架构、人物背景、个别剧情近似是否构成侵权呢?一般而言,著作权侵权认定适用“接触+实质性相似”原则。业内人士认为,在影视剧、剧本的抄袭纠纷中,经常涉及的是故事情节、人物形象或者故事的发展脉络等。在司法实践中基本形成了一些规则,比如故事的情节,要是大而化之的故事情节,是不能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如陈世美和秦香莲的故事;如果故事情节本身有很高的独创性,包括人物的形象有很大的独创性,就需要进一步探讨。此外,如果没有接触,不同的两个人分别创作的作品几乎完全一样,也不会构成侵权。在此类案件中,原告需要拿到在先出版发行的作品进行比对。抄袭多少算侵权,要根据个案进行判断。
新媒体端数据监测与研究机构泽传媒CEO杜泽壮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奥斯卡金像奖是全球影坛最重要的四大电影奖之一。这些奖项的评比都非常严格,很少人会拿着有版权瑕疵的作品去参赛。即便侥幸获奖,通过后期的传播,难免“纸包不住火“。这对获奖者来说得不偿失,奖项主办方也不会拿自己奖项的权威性开玩笑。“但一部作品从创作到最终上映,需要处理无数细节,稍微不注意,就有可能留下版权隐患。这就需要相关从业者在每个细节上把好关,在源头上避免各类潜在的版权侵权风险。如果电影制作完成后发现隐患,要及时与相关权利人取得联系,获得授权。”杜泽壮表示。